关于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的建议
标题: | 关于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的建议 | ||
来信时间: | 2022-07-11 17:1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随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养狗居民日益增多,随之出现一些不文明现象,如:狗咬人,狗惊吓路人、狗随地大小便等。我市南广场尤为严重,每天遛狗居民络绎不绝,且缺乏责任意识和基本素质。不拴绳索,大型狗不带嘴套,且有些狗有明显的攻击性,广场老人、婴幼儿较多,带来了安全隐患。路上尿迹斑斑,狗粪遍地。 故建议:出台相关文件,禁止在城区公园、游园内遛狗,并建立惩戒机制。建议学习其他城市相关管理经验。 同时建议政府对城区广场、公园等场所进行治理,利用竖立警示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养狗居民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望回复。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居民“关于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局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管理,针对遛狗不拴绳、犬只扰民、乱拉排泄物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年初至今共计对180余起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劝导,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20余起。同时,我局与公安局召开协调会,明确了市区内禁养犬只种类,并协调农牧科技局确定了我市13个动物诊疗机构为疫苗接种点及犬牌领取点,方便群众办理并领取犬牌。 关于居民提出出台相关文件,禁止在城区公园、游园内遛狗,并建立惩戒机制的建议,因无相关禁止在公园、广场等地遛狗的法律依据,需由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锡林广场、公园由园林部门进行管理,我局配合园林部门,针对不文明养犬、流浪犬进行治理,下一步我局会加大相关区域的巡查力度。 | ||
回复时间: | 2022-07-14 17:10 | ||
答复单位: | 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