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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关于职称问题 来信时间: 2022-11-30
来信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2022年教师事业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内人社发〔2016〕21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内人社发〔2021〕3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35号)文件中对于中学二级教师评定条件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教师。”可参与本年度教师评定。那么本条款是否适用于2020年、2021年入职人员? 现2020年7月份入职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教师未能参加2021年的中学二级教师评定。 但2021年5月份入职的同等条件的教师却能参加2022年中学二级教师的评定,个别旗县今年已发生这样情况,请问在近几年评定职称制度未改变的情况下,文件支撑和理论依据是什么,为何同一事件却是两种对待方式?应向哪里反映问题? 请答疑解惑,谢谢!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盟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回复时间: 2022-11-30
回复内容: 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可以通过评审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申报。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旗县级教师,申报2022年度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若学历、资历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中的“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可通过评审方式申报;若符合《关于做好2022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35号)中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及“对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可通过考核认定方式申报。2021年5月入职的旗县级中小学教师若满足以上考核认定的条件,可以申报2022年度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