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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锡林浩特需要什么手续

标题: 户口迁入锡林浩特需要什么手续
来信时间: 2022-03-03 19:55 来信人:
来信内容: 你好,我的户口在兴安盟乌兰浩 特市,已在锡林浩特定居十年, 现想将户口迁入到锡林浩特,是 本科毕业生,需要什么手续办 理?谢谢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内公办【2016】264号)第五章第八十三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   (二)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   (三)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子女的;   (五)符合盟市政府(行署)规定的户口迁移条件的;   (六)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户口迁移条件的。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城镇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号)第二条第三项“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我区大中小城市、建制镇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第四项“全面放开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限制。对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联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村牧区籍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现实际居住生活城市、建制镇申报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条件限制。”及《锡盟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31条措施 》第13条“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连续居住证明(锡盟居住证),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即可办理。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等。” 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在锡林浩特市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回复时间:
2022-03-06 19:55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