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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骗取我买房款

标题: 中介骗取我买房款
来信时间: 2022-06-23 23:58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今天很冒昧的给您写这封信,是 肯求您能在日理万机的工作中抽出时 间来关注一下我近期遭遇的事情,我 将万分感谢! 我叫张秀琴是锡林浩特市的公 民,2021年11月28日我通过錫市的 房屋中介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公 司购买胜利嘉园北区的74.88平米的 房子,房款和购房税费共28万元,当 时看过房子后在中介公司的办公室跟 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公司的王吉 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交定金3万元, 当时王吉承诺一个星期就能把手续办 完;签完合同后各种理由拖延办手 续,12月份说房子是通过内蒙古产权 交易中心拍卖的,需要先竞拍才能买 这个房子,然后在12月14日交7万7 千元的竞拍保证金竞拍房子,12月中 旬王吉打电话跟我说需要交购房尾款 才能继续办手续,我按王吉指定的账 号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至展房产购房 尾款168000元,后多次催促至展房 产的王吉办理房屋手续的进展,王吉 以各种理由拖延。2022年3月15日内 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员工道日娜找到 我的电话号码并打给我催要买房尾 款,这时我才知道王吉没把购房尾款 交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际我于 2021年12月17日就按王吉给的账号 把剩余尾款全部转账给至展房产的财 务郁文,至此我才知道我的购房款已 被王吉挥霍,导致我的房屋买卖无法 进行,后追要房款无果。后打110报 警 錫市三所接警后移交錫市公安 局,警察说属于民间纠纷不归他们 管;警察给王吉打电话催其退还房 款,后我多次追要房款,王吉都以各 种理由推拖,经咨询律师说公安不受 理就只能签个还款协议,可协议还款 日期到了王吉还是以各种理由推拖, 后发现王吉留在协议上的地址是假 的。现在王吉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 了,王吉挥霍掉我的购房款共 203000元,这些钱是我一天打两份 工,每天从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九 点多,一分一分攒起来的血汗钱,是 我的命啊!请求市长及各位领导能为 我这个普通的老百姓做主,请市长维 护您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将骗子绳之 以法!以上所说都是真实的,如有虚 假愿受法律制裁!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2年6月15日,留言人来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21年11月28日其在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房产,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王某支付20.3万元购房款,后期王吉以手续办不下来推脱,导致房屋至今无法过户。 同日,经侦大队民警做报案登记,并对留言人、王某制作询问笔录。 经侦查:2021年11月28日,留言人与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易房产位于锡林浩特市胜利家园北区10号楼3单元302室,面积74.88平米,成交价格为275000元。留言人于2021年11月28日向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购房定金30000元,2021年12月17日向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购房款168000元,2022年2月17日向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缴纳5000元房产过户费,共计203000元,期间留言人多次催促王某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王某承认该笔购房款被王某用于内蒙古至展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装修及购买家具,导致留言人购买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28日,王某分四次向留言人退还了102000元购房款,剩余101000元未退还,2022年3月21日,王某与留言人经过协商后签订了《还款协议》,但王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6月15日,留言人与王某经我大队民警调解达成协议,王某于一周内退还留言人剩余房款。 经侦大队经过初查,认为该起案件系法院自诉案件,并引导报案人自行前往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侦民警侦查另有一名购房人张某与留言人的情况基本一致,因王某挪用张某的购房款270000元,张某已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受理立案,于2022年7月1日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2-06-26 23:58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