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私自在小区放广告,乱收费
标题: | 物业公司私自在小区放广告,乱收费 | ||
来信时间: | 2021-12-01 00:2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维多利华府小区逸园物业公司物 业费受理每年没有公示收费明 细,也不开发票,未经业主同意 电梯私自放墙体入广告和视频广 告,所得收入不明。有业主说小 区的老年活动室也是私自出租给 他人来开了幼儿园。民法已经规 定了物业不应收取业主的很多项 费用都不减免,还私自在小区营 收,我们觉得这样的不良物业不 适合在我们的这样的小区。请相 关部门对物业严查,不容姑息。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一、经调查核实,该小区由广告公司赞助在小区电梯轿厢内安装12部电子显示屏并同物业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在签订前,物业企业已在业主微信群及单元门张贴通知告知全体业主,但未向业主公示广告费用的收取支出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已责令物业企业公示广告的收取支出情况。 二、经调查核实,2018年12月23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协商决定将该小区1#楼附属楼的部分楼层对外出租,出租的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维修保养,但未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已责令物业企业公示该小区1#楼附属楼的出租情况及出租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上请业主加强监督,及时反馈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 ||
回复时间: | 2021-12-03 00:20 | ||
答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