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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备案问题

标题: 异地就医报销备案问题
来信时间: 2021-06-16 09:35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孩子手有问题,去北京做手术, 锡盟本身就做不好,医保局说备 案要医院开转院证明,但是医院 根本就不给开这个东西,找了人 打听一样说开不了,我不知道政 府是出这个政策是怎么想的,当 地医疗水平有限,还不让百姓去 外地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盟级统筹,锡盟统筹区内参保人员执行全盟统一的医保政策。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转诊转院有关政策的通知》(锡医保发[2020]59号)中规定:“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分级诊疗制度确需异地转诊转院就医的,需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未备案或不予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上述规定,参保人如未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履行备案程序,则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回复时间:
2021-06-19 09:35
答复单位: 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