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与户口问题
标题: | 养殖业与户口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2-10-09 20:18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本人为河南省农村户口,前几年在锡盟旅游的时候,深深的爱上了锡盟的大草原,正在酝酿去锡林浩特发展养殖业一事(个人小规模),目前还没有实地考察,在查阅相关政策中,在此咨询2个问题. 问题1.草原承包的问题.在http://www.xilinhaote.gov.cn/xlhts_xxgk/xxgkml/202205/t20220505_2856014.html这个页面有今年3月15日发布的《锡林浩特市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没有找到答案.想咨询一下,关于草原承包一事的方向是哪里?镇?还是村?还是农业局?能否给个大致方向再加通讯地址?待实地考察的时候好当面咨询. 问题2.这个问题比较重要,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如果真的投身养殖业,到锡盟后势必长期发展,将来面临子女上学的问题,就牵扯落户的问题.势必要提前考虑户口问题.像我这种情况落户,如果落户锡盟的话,有什么政策或者条件没?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一、关于草原承包的问题:收到留言后,林草局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草原承包经营权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当事人对解答非常满意,并表示提高意向我市发展养殖业。 二、关于户口问题:根据《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内公办【2016】264号)第五章第八十三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 (二)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 (三)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子女的; (五)符合盟市政府(行署)规定的户口迁移条件的; (六)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户口迁移条件的。 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城镇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号)第二条第三项“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我区大中小城市、建制镇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第四项“全面放开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限制。对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联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村牧区籍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现实际居住生活城市、建制镇申报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条件限制。”及《锡盟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31条措施 》第13条“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连续居住证明(锡盟居住证),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即可办理。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等。” 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在锡林浩特市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 ||
回复时间: | 2022-10-11 20:18 | ||
答复单位: | 市林草局;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