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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全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76105512-9/2016-0006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
概述:关于印发《全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6-02-16 00:00:00 公开日期:2016-02-16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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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02-16 00:00:00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全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7

 

全盟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自去年我盟开展温馨平安锡盟创建活动以来,全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盟委、行署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纳入到全盟平安建设十项专项行动中,同时,盟行署将温馨平安锡盟创建活动纳入了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目标范围内,并与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全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的平安和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加快改革创新,深化治理整顿,切实抓好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出行安全工作,实现全盟“人人享有安全、人人享有健康、人人享有幸福”,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职责划分

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由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围绕“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和“出行安全”创建工作,成立5个专项创建工作组,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由食药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出行安全创建工作组,分别由盟直有关部门牵头,从41日开始,开展百日专项行动。

(一)“生产安全”创建活动。成立生产安全创建工作组,由盟安监局牵头,盟经信委、煤炭局、煤监站、住建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剧毒制品、易制毒化学品、粉尘防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查处安全隐患,确保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1、煤炭生产。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区煤矿防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内煤局字〔201552号)相关要求,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完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大雨、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五落实”要求实现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杜绝无证上岗;强化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工作;强化外委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工作,加大煤矿企业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停产煤矿企业未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擅自开工复产,以及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建立加油(气)站、自备油库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盟煤炭局)

2、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露天矿山、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采空区治理、机械通风防中毒窒息“五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非煤矿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加快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设施的依法淘汰进度,加大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矿山企业涉氰化物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盟安监局)

3、危险化学品。加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禁毒委工作,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积极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整改攻坚战工作。督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执行八大许可“作业票证”制度、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储、运、销等行为,加强对零售网点余货回收退库工作的监管。 (责任单位:盟安监局) 

4、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排查治理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液体防喷爆、泄漏等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生产、吊运等环节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涉粉尘爆炸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木材加工、绒毛加工企业的生产、储存等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盟安监局)

5、民爆物品。重点核查企业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全面重新核定工业炸药生产线定员;核查工业炸药生产线工艺布局的合规性,核查防传、殉爆措施。检查所有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运行状况,重点检查乳化器、螺杆泵、装药机等高风险专用设备运行保养及维修情况;检查企业废药管理处置情况;检查视频监视系统运行维护情况。(责任单位:盟经信委)

6、建筑施工。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以防范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继续加大对全市燃气和城镇供热的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建筑物坍塌、高空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以及建筑物失火等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盟住建局)

(二)“生活安全”创建活动。成立校园安全和消防安全两个创建工作组,组织推动相关工作。

——校园安全创建工作组。由盟教育局牵头负责,盟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委、食药工商局、文体新广局、住建局、水利局、质监局、消防支队、环保局等部门配合,结合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年”专项行动,加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

1、督促各地政府加大对学校和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按规定标准为学校和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安保器械、消防设施。按照“平安锡盟社会治理数字化工程”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方安全责任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险”

2、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暴力、防踩踏、防地震以及慎重网络交友、寒暑假安全防范等安全预警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集中开展校园内部安全大检查,对学校和幼儿园用水用电、教学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食堂宿舍、体育场馆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执行“米、面、乳、肉、油”等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定点采购单位资质、一周食谱等上墙向学生、社会公示。专人负责食品48小时留样,留样柜上锁。严禁校园临街小卖铺等各种经营场所朝校园开窗、开门售货。

5、进一步净化校园外部环境,确保学校周边无违规经营音像书刊点、网吧、电子游戏厅、成人用品店。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示齐全。严厉查处不适宜未成年进入的场所接受未成年人进入的现象。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犯罪活动。

6、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严防溺水事故。

7、严格管理学校和幼儿园群体性活动,确保安全第一。

——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组由盟消防支队牵头,盟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计委、教育局、文体新广局、食药工商局、林业(防火办)、森警等部门配合,切实加大对消除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确保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将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等突出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解决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车通道狭窄、消火栓配备不足等问题。

3、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车站、机场、加油站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以及生产、经营和居住“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行“户籍化管理”,着力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

4、加大对易燃易爆场所和煤化工、能源企业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秩序,着力解决消防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5、有效防范草原森林火灾风险,以围封禁牧区、退耕还林区、公益林管护区和沙地治理区等为重点,抓好预警预报、隐患排查、火源管控等重点环节防火工作,做好境外火的防堵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草原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6、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全民体验生命通道”行动、“手拉手平安千万家”消防志愿者行动、“走基层送平安”消防公益行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短信平台、新浪、腾讯微博、微信平台构架起消防宣传快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水平。

(三)“出行安全”创建活动。成立出行安全创建工作组,由盟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盟交通局、农牧业局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全盟境内国省道主干线和农村牧区公路、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1、切实加强行车秩序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大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严管高压的态势。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帮忙联合协作机制,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3加强源头安全管理,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把车辆运营准入关和从业人员资质关;继续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打击力度,创造良好的客运环境;抓好运输企业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上路、野蛮行驶等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4、专项整治交通陋习,着力解决机动车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违规使用远光灯及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问题,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5、加强农村牧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交警、运管、农机监理等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农牧民出行安全。

6、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二)强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力组织好百日专项行动,通过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地、各专项组牵头部门427日、528日、627日向盟安委办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盟安委办汇总情况后向盟综治办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77日前,各地、各专项组牵头部门要将百日专项活动总结报送盟安委办,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要求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对不按时上报和提供相关情况的地区和部门,盟安委会将在全盟进行通报。

各地、各专项组牵头部门务于420日前,将负责报送材料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报盟安委办。

 

联系人:任荣    联系电话:828567315849937108

  箱:xmajjrr@163.com

 

 

 

 

 

 

 

 

 

 

 

 

 

 

 

 

 

 

 

 

 

 


附件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                                      2015     

统 计 项 目

    

组织各类检查组个数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数

 

发现隐患数

 

已整改隐患数

 

下达各类执法文书数

 

责令停产整顿或停业整改企业数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数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对已发现但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另附页说明采取的防范措施。

2、此表自428日开始月报制度,各地、各部门分别向各组办公室报送,各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盟安委办,盟安委办汇总后报盟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