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伦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 |||
索引号:111525310116915132/2022-0254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多伦县司法局 | 信息分类:机构职能 \ 其他 | ||
概述:多伦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 |||
成文日期:2024-08-06 14:38:57 | 公开日期:2024-08-06 14:38:5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普法依法治理
1.负责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 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3.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依法治县相关政策建议。承办并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
5.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
6.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年度督察工作计划。
8.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多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9.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
10.接受各乡镇、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建设各项考评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办理全县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答辩举证等工作;办理或组织办理政府行政应诉、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事项;办理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
(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
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则、制度、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因此许多国家把人民调解誉为"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够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可以积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同时,还能够起到党和政府以及审判机关的助手作用。
(四)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并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
(五)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六)公证业务
公证业务是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主要包括14项内容:(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2)证明继承权;(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4)证明收养关系;(5)证明亲属关系;(6)证明身份、学历、经历;(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9) 证明文件的付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0)对于追偿债权、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11)保全证据;(12)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在公证实践中,各地公证处还根据社会的需要开展了多种新的业务活动,公证的事项已达百余种,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办公地址:多伦县农牧综合楼五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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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王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