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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2-18 16:42

  鉴于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决彻底整治医疗机构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压紧压实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我县安全形势稳定,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扛牢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职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近期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并督促本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好综合监管和协调督促职责,统筹抓好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共享,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充分沟通,全面掌握。

  二、精准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推动排查整改

  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全国两会“十四冬”等重大活动和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本次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区、门急诊、住院部、实验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病房、自建临建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高风险重点场所;食堂、中控室、配电室、药房、放射科、危险化学品库、氧气站、停车棚、消防通道、地下空间和施工现场等关键部位安全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装修装饰材料、违规开展动火作业、占堵消防通道和封闭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关键检查内容准确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深入一线,确保查实况、摸实情。包括县直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要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要求各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按照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纳入行业部门系统攻坚治理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将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单位要聚焦重点场所,门急诊、住院部、实验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病房等地,突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我委按照成立的由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和秉峰同志为组长,卫健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开展督导检查,致力于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方案结合实际,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县直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结合方案要求开展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清单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葛景丽

  联系电话:15222547704

  邮箱:13227783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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