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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111525310116916956/2024-000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多伦县 信息分类:义务教育 \
概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成文日期:2024-05-20 16:46:00 公开日期:2024-05-20 16:46:5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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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多伦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5-20 16:46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7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

  资助范围:在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接受教育的全体学生。

  资助内容: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1.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三类(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学年3000元。

  2.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