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成立正蓝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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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成立正蓝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07-29 14:32:58 公开日期:2021-07-29 14:32: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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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正蓝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29 14:32
  关于成立正蓝旗能耗双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切实抓好能耗“双控”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宝音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冯淑娟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冯建军        旗政府副旗长

 员:王晓东        旗政府办副主任

        牧迪格        旗党政翻译中心主任

        阿拉达尔图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    

                      版权局局长

        张利斌        旗发改委主任

        那仁朝克图    旗教育局局长

       佈仁毕力格    旗农科局局长

            侯景林        旗工信局局长

            哈斯格日乐    旗财政局局长

            图布新        旗住建局局长

            伊拉拉图      旗交通局副局长

            党全文        旗商务局局长

            刘卫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劲松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洪        旗统计局局长

              龙        旗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

                          理中心主任、金融办主任

            崔占红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巴特尔        旗供电分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旗委宣传部

1.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降碳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旗节能宣传工作。

2.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指导旗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旗发改委

1.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旗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旗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

2.负责全旗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全旗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3.组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察评价制度。

4.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旗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5.负责制定全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鼓励引导燃煤电厂技术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和新能源装机占比。
    6.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7.负责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能源领域节能技改项目,降低发电煤耗。
    8.负责督导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

(三)旗教育局

    1.在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全旗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组织在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四)旗农牧科技局

1.负责全农牧业农村及科技领域节能工作。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支持农村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3.负责指导全旗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负责组织全旗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五)旗工信局

1.负责制定全旗工业节能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旗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其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负责做好工业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旗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负责制定煤化工、铁合金、有色金属等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措施,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负责落实分管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旗能耗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实施情况。

6.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制度,淘汏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用能行为。

8.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9.负责旗电力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电力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好电力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鼓励引导燃煤电厂技术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和新能源装机占比,并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10.负责电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电力能源结构,制定电力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11.负责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能源领域节能技改项目,降低发电煤耗

12.负责督导统筹实施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

   (六)旗财政局

1.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全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七)旗住建局

1.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负责指导全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负责抓好全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

4.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镇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八)旗交通运输局

1.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指导完善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3.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5.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旗商务局

1.负责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3.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十)旗应急管理局

1.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旗市场监管局

1.负责推进全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进行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组织开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旗统计局

1.负责完善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监测、预警全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牵头制定全旗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指导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旗政务服务局

1.负责全旗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旗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2.负责落实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向旗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十)旗供电分

1.负责配合做好全旗用电量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对自治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2.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张利斌兼任,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侯景林兼任。

 

 

                           2021年312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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