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直有关部门,各热力生产企业:
为切实保障全盟各地供热安全以及社会群众、企业职工安全健康,现就加强热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各地热力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生产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卫生健康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和事故隐患。截至2014年底,全盟29户热力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的仅有4户、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仅有2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热力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着力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各地热力供应安全运行,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热力生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一)住建部门作为热力生产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热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二)特种设备检测部门要切实加强供热锅炉等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确保特种设备应检必检,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热力生产企业的综合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热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法人)是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系统的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督促岗位操作人员落实操作规程,确保热力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在供暖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
(四)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热力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备案。在供暖期前进行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根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加强设施运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设施稳定安全运行。利用停暖期进行设备检修,并在冬季取暖期前履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和职业危害“三同时”等相关手续。
请各地、各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盟安委办将在8月份对各地热力生产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