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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热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76105512-9/2016-0006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
概述: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热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6-02-16 00:00:00 公开日期:2016-02-16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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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热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02-16 00:00:00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直有关部门,各热力生产企业:

为切实保障全盟各地供热安全以及社会群众、企业职工安全健康,现就加强热力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各地热力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生产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卫生健康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和事故隐患。截至2014年底,全盟29户热力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的仅有4户、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仅有2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热力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着力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各地热力供应安全运行,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热力生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一)住建部门作为热力生产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热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二)特种设备检测部门要切实加强供热锅炉等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确保特种设备应检必检,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热力生产企业的综合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热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法人)是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系统的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督促岗位操作人员落实操作规程,确保热力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在供暖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

(四)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热力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备案。在供暖期前进行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根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加强设施运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设施稳定安全运行。利用停暖期进行设备检修,并在冬季取暖期前履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和职业危害“三同时”等相关手续。

请各地、各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盟安委办将在8月份对各地热力生产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