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浩特市冬春雪灾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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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应急预案 \ | ||
概述:锡林浩特市冬春雪灾应急预案 | |||
成文日期:2010-04-01 11:58:00 | 公开日期:2010-04-01 11:58: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实现“大雪不成灾”目标,巩固“两转双赢”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锡林郭勒盟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冬春雪灾应急预案 》、《锡林浩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锡林浩特市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以及降雪后,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2.1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1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2.1.3雪灾造成局部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雪灾造成牧区成灾面积占总面积的40%以上的。
2.1.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2.2.1在降雪前,根据气象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由各苏木镇(场)、农牧业局等部门提出启动建议或由市委、市政府直接启动本预案。
2.2.2市委、市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2.2.3本预案启动后,市防灾减灾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指挥部职责任务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市防灾减灾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地区支援,协调其他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总指挥:市长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分管农村牧区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市长、有关市领导。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驻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驻锡部队和武警部队负责人等。
3.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应急办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临时抽调组成。主要职责: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传达工作;协调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和各地、各部门的联络;负责指挥部各类上报和下发文件、信息的起草、印发、存档和收集汇总工作;负责与盟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3.3指挥部专业组职责任务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救助和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
3.3.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农牧业局牵头。 主要职责:及时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负责预测预报降雪、降温、大风等灾害的时间、级别、范围以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等。适时向预报地区发布避灾避险公告。
3.3.2 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市农牧业局牵头,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统计局、草原监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3.3抢险救助和后勤保障组
由民政局牵头,农牧业局、交通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工商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通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石油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受灾地区的交通、通信、电力抢险和恢复,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保证灾区物价稳定,确保商品安全合格;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和生活急需物资;负责救灾车辆的燃料和牧业生产用油供应。必要时要协调驻锡部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3.3.4安全保卫组
由公安局牵头,武警部队、人武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3.3.5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局牵头,农牧业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3.3.6恢复重建组
由建设局牵头,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林水局、教育局、通信分公司、财险公司、人险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牲畜棚圈的修缮、重建;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3.3.7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文体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自救能力;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出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4.主要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政法委:负责启动草原110治安防范报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并发挥应急指挥作用。
市委宣传部、文体局:负责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的发布,信息传递,避灾常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报道防灾减灾工作。
农牧业局: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牲畜疫病防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负责实施草畜平衡,以草定畜,指导牲畜出栏工作;组织牧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对抗灾车辆、饲草和一些生产物资的调配提出建议。
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和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和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及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交警大队: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城管局:负责市区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清理冰雪工作、汇总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信息,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局:进行必要的救灾应急粮食和饲料的储备,确保粮食和饲料的供应。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鉴定、管理和发放工作。
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户的核查、汇总;负责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林水局:负责灾后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财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减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抗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向上级争取抗灾救灾资金。
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工商物价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确保商品安全合格。
教育局:负责转移护送受灾地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建设局:负责指导因灾造成的倒房、危房的鉴定和灾后重建和维修加固工作。
供电局:负责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通信部门: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优先保证灾区现场救灾与市抗灾救灾指挥部的通讯畅通,并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石油公司:负责救灾车辆的燃料和牧业生产用油供应。
驻锡部队:根据需要,由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苏木镇(场):协助相关部门对牧区受灾情况开展调查和实施救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抗灾减灾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开展积雪清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受灾情况开展调查和实施救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抗灾减灾工作。
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5.抗灾救灾工作的主要措施
5.1牧区生产生活措施
5.1.1加快加大牲畜出栏。
抓好牲畜出栏是减少损失、提高效益、主动抗灾的一项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整个抗灾工作的成效。各苏木镇(场)要把牲畜出栏工作作为雪灾来临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要说服和教育牧民克服惜售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尽可能地压缩过冬畜,避免雪灾损失。要全力抓好淘汰山羊、母羊和牛的出栏,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各苏木镇(场)及其联系单位要派出工作组,入户调查,通过算帐的方式,推动出栏;二是结合草畜平衡责任书的签订,严格落实草畜平衡责任制,对超载牲畜要强制出栏;三是鼓励市内外加工企业加大收购和加工量,防止出现“卖难”现象,促进出栏。
5.1.2抓实饲草料储备工作。
饲草储备是保证牲畜安全过冬的基本条件,也是抗灾保畜的根本保证。各地要本着宁多勿缺的原则,进一步核实本地饲草料缺口情况。各苏木镇(场)都要抽调精干力量,抓紧有限的时间,帮助和组织牧民尽可能多地储备饲草。把已打的饲草全部抢运入圈,本地区饲草不足的,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要积极联系草源,尽快组织好调剂和调运,保证每个羊单位过冬储草不低于200公斤,真正实现以草定畜。
5.1.3搞好家畜疫病防治。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于防灾避灾、保证畜牧业生产的安全至关重要。对以高致病性禽流感、五号病、布病、羊痘病等疫病的免疫,要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各苏木镇(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必要的防疫经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克服困难,确保动物免疫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早报告,发病畜要坚决捕杀,发病疫点要坚决封锁。
5.1.4加强饲养管理。
各地要把就地舍饲、半舍饲作为抗灾保畜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牲畜的饲养管理,教育引导牧民坚持跟群放牧,防范气候突然变化造成牲畜失散、死亡;对牲畜棚圈、卧盘及时维修、清理,要抓住有利时机抓紧搞好畜棚畜圈的维修和卧盘的铺垫,努力提高棚舍卧盘的保暖性能。暖棚面积不够的要搭建简易棚圈。确保良种畜、种公畜和基础母畜过冬有必要的棚圈和足够的饲草料。适时补充饮水和补饲、补盐,做到早补饲、早喂料,提高饲草料的利用率,增强牲畜自身的抵抗能力。
5.1.5储备应急物资。
做好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抢险物资和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的储备和筹集。
5.1.6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市抗灾救灾指挥部会同人武部协调驻锡部队、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组成抗灾抢险队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要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5.1.7加强基层信息网络建设。
各苏木镇、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建立防灾抗灾通讯网络。要配备微机、传真机,确定值班电话。要设立灾情报告员。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形成报告网络。
5.1.8加强督促检查。
灾区发生后,市政府成立防灾工作检查组,对牲畜出栏和打贮草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逐户落实出栏任务、储草数量和冬季的粮食、取暖燃料等具体问题,帮助牧民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要帮助贫困户解决好人畜安全过冬的困难。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包苏木镇、科局包嘎查的责任制。
5.1.9做好宣传工作。
对气象部门提供的冬季可能形成白灾的预测信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信息尽快传递到牧民中,做到家喻户晓,让每一位牧民知道可能发生灾情的大概时间和严重性,增加防灾避灾意识。引导他们科学安排,冷静应对。既要克服麻痹思想,又要消除恐慌心理,扎扎实实地做好避灾和抗灾的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广泛宣传抗灾救灾的各项有效措施,宣传抗灾救灾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总结抗灾救灾工作经验,增强全市牧民抗灾自救的信心和决心。
5.2市区生产生活措施
5.2.1确保电力输送
遇紧急情况,经市抗灾救灾指挥小组研究许可,启动《锡林浩特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市区受灾居民生活用电。
5.2.2确保交通畅通
启动《锡林浩特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确保市内交通畅通。
5.2.3确保粮食供应充足
启动《锡林浩特市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灾区居民生活用粮供应充足。
6.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6.1雪灾预警
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6.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受灾地所在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必须立即向市防灾减灾指挥部和应急办、农牧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7、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灾行动
7.1.应急反应
7.1.1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市级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过程由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7.1.2市级应急反应
市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市防灾减灾指挥部设在政府应急办,作为总指挥、总调度中心。根据灾情,必要时也可再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8.救灾备灾工作
8.1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人武部协调驻锡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近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8.2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根据上级要求,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8.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市、苏木镇(场)和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同时,各级人民政府适当储备饲草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