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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镶黄旗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及业务股室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57R/2023-00567 发文字号:镶应急发〔2023〕25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通知
概述: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镶黄旗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及业务股室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4-20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4-20 09:53:32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镶黄旗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及业务股室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镶黄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局班子、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职责清单。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 2.加强镶黄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依规完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3.协调制定镶黄旗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4.将安全生产纳入应急管理局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安委会工作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提请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巡查作用,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股室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6.结合镶黄旗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推动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工贸等所监管行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综合执法大队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8.制定完善镶黄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9.受旗人民政府委托或授权,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   10.鼓励和支持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日嘎拉同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担任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领导安委办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把安全生产纳入局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月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调研督导,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内容。   6.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志瑰同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担任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安委办主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含石油)、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分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常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调研督导。   3.协助局长组织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4.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工作,突出抓好地下矿山、尾矿库及露天矿山等重点企业,汛期及节前节后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安法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和节点专题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常识专题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三)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刚同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担任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安委办主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危化、冶金综合、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分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督导。   3.协助局长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4.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工作,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组织开展冶金、工贸、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工贸、危化、烟花爆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情况,突出做好冶金、工贸、危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武思远同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局长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3.分管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汇总制定全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并督促落实。   4.负责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牵头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5.负责管理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   6.负责安全生产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7.报送事故信息,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三、执法大队及业务股室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公室)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负责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安委会(安委办)公告、通报、通知、方案、督办单等起草和印发工作;协调和联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并提出奖惩建议;负责安委会(安委办)召开的会议、培训和组织重要活动的资料准备和纪要、信息起草工作;督促、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贯彻落实安委会(安委办)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负责落实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承担全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地震等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依法受理应急管理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危化冶金工贸监管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材加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全旗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上级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非煤矿山监管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上级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镶黄旗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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