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盟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盟统计制度;拟定全盟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组织管理全盟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按照国家、自治区普查方案,研究制定重大盟情盟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统一组织各旗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盟基本统计资料;
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盟委、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统一管理全盟性的基本统计资源,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组织指导全盟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领导全盟城乡经济调查队开展工作,协助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管理设在我盟的城乡经济调查队,组织实施全盟性的各种专项调查工作。
推进全盟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建设,实现统计信息处理自动化。
按现行规定,统一管理全盟统计事业费,协助各旗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
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盟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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