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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署发〔2007〕111号
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7〕91号)转发,并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涉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锡林浩特市、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要尽快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要按照要求,抓紧编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 三、盟水利局要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04〕2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于2007年基本完成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有利于防洪安全,有利于水资源的科学配置,有利于水利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的改善,有利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既是行业改革,又是一项社会改革,涉及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多个部门,需要解决经费、编制、水价调整、人民分流、社会保障等诸多问题。对此,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改革信心,强化各有相关部门之 间的配合机制,以《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为政策支撑,全力攻坚,乘势而上,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向深入。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各盟市要成立由政府牵头,水利、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同时,要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按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2007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初步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 (二)进度安排 2007年9月底前,自治区水利厅要完成厅直三个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作;2008年落实公益性部分人的员编制和两项费用,完成内部改革工作。2007年9月,各盟行政公署、市民人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要完成政府层面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复工作。2007年10月底前,盟市直属工程要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作;2008年落实公益性部分的人员编制和两项费用。2007年11月底前,旗县所属工程要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作;2008年落实公益性部分的人员编制和两项费用。 三、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测算工作 各地区要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类别和性质,依据有关规定,抓紧定岗定员、基本支出、维修养护费用等方面的测算工作,当地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及时核定落实测算成果。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公益性部分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各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铁主要来源为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四、建立和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制 为保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地区要建立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按照隶属关系,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政府责任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部门责任人,负责改革的具体工作以及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改革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督导和检查根据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将派督查组对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优化改革环境,推进改革进程。各盟市也要采取相应形式,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如期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2007年9月上旬,自治区水利厅将召开水利系统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2007年10月中旬,自治区将派出督查组对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2007年11月上旬,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召开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听取各地区的工作汇报,进一步完善工作。
主题词:水利 改革 通知 抄 送:盟委、人大工委、政协。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秘书一处 2007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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