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乌拉盖管理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肩负起维护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历史使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区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跨越。
十年来,乌拉盖管理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搭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乌拉盖管理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细则)》等文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重新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矿山环境治理进度加快,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十年来,乌拉盖管理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完成“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作,使蓝天白云、碧水净土成为常态。管理区巴音胡硕镇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从无提高到60%以上;实施棚户区改造1200余户,减少燃煤散烧约9000吨/年;采用氧化镁法脱硫和布袋除尘等高效脱硫除尘工艺,相关企业建设全封闭储煤棚、灰渣库7座。2021年管理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7.4%,较2018年开展监测工作以来提高了1.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连续多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巴音胡硕镇水源地、哈拉盖图农牧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盟行署批复,饮用水出厂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巴音胡硕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辖区11家加油站48个地下油管防渗改造;从源头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
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018年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达到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被列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2021年成立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专班,统筹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绿色矿山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外出观摩学习,聘请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专家对贺矿进行现场把脉会诊,制定整改方案,全力加快贺矿绿色矿山建设。
将50%以上的土地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90余万亩禁牧区实现“零放牧”。综合运用智慧农牧业信息系统和卫星遥感技术,布设99个监测样点开展草畜动态平衡试点,由“人眼”定期监管向“天眼”全天候监管转变。
累计实施京津风沙源工程围栏封育30万亩、暖棚27000平方米、储草棚18000平米;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围栏封育49.1万亩,暖棚21308平方米;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围栏封育7.8万亩、标准化圈舍55478平方米、储草棚23843平方米。建设火情监控站1座。完成退化草原治理修复5万亩,建成固定监测点2处。与蒙草公司合作开展草甸草原保护利用等10项课题研究及成果推广,对濒危优质物种进行区域保护并逐步恢复。
十年来,绿色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乌拉盖管理区扎实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着力打造天然矿泉水、有机燕麦、肉牛全产业链体系及“天边大草原·纯美乌拉盖”全域旅游等品牌建设,构建起以现代农牧业、清洁能源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柱的绿色产业体系。建成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1家,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1处,布林泉、野狼谷、九曲弯等品牌景区逐步享誉全国。
乌拉盖管理区承担着维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标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