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为加强劳动节期间我盟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全面落实好4月25日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视频点名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我盟劳动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劳动节期间是各类事故、险情高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值班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值班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值班,严禁安排同一人同时承担值班、带班工作。值班人员要熟知岗位职责,熟悉常用电话号码: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010—66015050)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471—4826031)、行署总值班室电话(0479—8275018)。
三是做好信息报送,牢固树立时效意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高效报送信息。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向行署报告的同时,要直接向国务院总值班室和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在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同志要及时接听国务院总值班室和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如实全面报告有关情况。
行署总值班室将在节日期间抽查各地各部门值班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值班信息的进行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务必明确责任,盯紧盯牢每个环节,切实提高值班工作质效。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