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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2020年第四十二期)
索引号:01165913-4/2020-0047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行署办公室 信息分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概述:锡林郭勒盟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2020年第四十二期)
成文日期:2020-12-03 公开日期:2020-12-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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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2020年第四十二期)

发布日期:2020-12-03 14:51
   12月1日,锡盟金融办在全盟范围组织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12个旗县市(区)按照锡盟金融办《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设立咨询台、宣传板,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0条,制作宣传展板27块,发放宣传资料12145份,发送公益短信、微信等3703条,参加宣传人员505人,宣传覆盖1.2万人,起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在锡林浩特市,盟、市两级金融办联合举办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锡林浩特地区各有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90多人参加了户外宣传活动,并现场解读和答疑《条例》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亮点。

  下一步,锡盟金融办系统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条例》与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金融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起来,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具体举措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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