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1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锡盟能源局综合科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盟能源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政务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发布国家、自治区及盟内重要新闻动态628条;转载国家能源局相关批复文件18条;发布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信息33条;发布能源经济运行信息43条;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及执法检查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了《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促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供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优化调整门户网站的重点领域专栏,及时、规范发布通知公告。着力完善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微信公众号,规范完善专栏、宣传矩阵设置,切实发挥公众号发布权威信息、政民有效互动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使我局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偏少,时效性不强;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全,业务不够熟练,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