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2年我盟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60.61分钟,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91.66%比上年提高1.46% ,24小时晴雨和气温准确率分别为90.6%、79.3%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3%和0.8%,在应对暴雪、大风沙尘、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中均提前48小时做出准确预报,筑牢了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本人通过调研发现我盟在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方面还存在盟、旗县(市、区)、苏木镇(场)气象重大天气预报预警传播机制政策性依据不统一,国家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接收人群机构层次不完整、智能对接新媒体拓展还不够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新时代全盟各级政府主导气象预警服务机制,有效应对和防范极端天气造成的气象灾害损失,保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到位。
建议:
一是建立职责清晰、层级合理的重大气象预报预警传播制度体系。目前,盟级“气象预报预警微信工作群”已组建。盟级“工作群”由行署各领导、盟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旗县(市、区)主要领导组成。该工作群建立并运行以来,群组中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响应迅速、实现了权威、高效,全覆盖,保障了生命安全、生产发展,发挥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据了解,各地旗县级和乡镇级“工作群”常态化运行还未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还不够健全,需要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加以规范。要明确旗县级“工作群”由旗县市领导、旗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苏木)主要负责人组成,乡镇(苏木)级“工作群”由各乡镇(苏木)领导、村(嘎查)主要负责人组成,村(嘎查)级“工作群”由村(嘎查)负责人和全体村民组成,并对各级负责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强化,对气象信息的发布传播、应急联动、灾害防御、趋利避害作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好规定。规范、健全以上四级微信工作群,保证最快时间预警信息直通到底,可完全实现政府主导下的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传播、联动指挥、应急处置等工作,实时动态科学管理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是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制定不同等级气象灾害预警的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分灾种专项工作指引。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监督指导属地行业实施主体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此外,社会公众应当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完善暴雨暴雪高温等红色(高影响)预警可停工停课停业。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要加快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结果应用,建立基于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应对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迅速转化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令。在暴雨、暴雪、高温、大风、沙尘暴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及交通管制、关闭旅游景点、强制人员撤离等防范应对措施。
四是鼓励各类媒体和个人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精准、及时、规范发布与传播,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及时、正确采取防御措施,减轻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建议要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利用官方新媒体,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各级政府要规定媒体、相关单位传播气象预报预警的责任,鼓励各类媒体和个人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时应当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信息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过时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