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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访谈时间: 2023年3月10日

访谈嘉宾: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昊德

访谈简介: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我盟目前已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访谈实录

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要求分批分类推进整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深入理解《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主持人:

  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

主持人:

  我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有哪些?

嘉宾:

  首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安排部署,结合我盟实际,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工作目标方面,对应自治区方案,我们提出2023、2024、2025年三个年度的目标,其中2023年完成全面排查,2024年实施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整治任务。工作任务方面,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由盟本级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全面摸清锡盟地区内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分布和责任主体,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监督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和责任主体完成整治任务,同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主持人:

  该项工作具体有哪些保障措施?

嘉宾:

  我们从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宣传执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要求。同时,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绩效考核重点任务,盟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和盟委、行署工作部署,加强与水利、工信、住建、农牧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调度和执法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有效开展。